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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新规三大维权利器要牢记

297人已浏览 时间 : 2016-07-06 02:38:43

导语:9578因装修涉及的细节较多,人员关系复杂,加之目前家装市场并不规范,业主们往往会碰到一些始料未及的困难。相信不少业主对自己的权利认识仍有些模糊。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家装新规中的三大维权利器,希望能为广大业主提供参考。一、增项多超支严重让装修公司买单1、装修后业主最常碰到的情况是,装修结算…

9578

因装修涉及的细节较多,人员关系复杂,加之目前家装市场并不规范,业主们往往会碰到一些始料未及的困难。相信不少业主对自己的权利认识仍有些模糊。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家装新规中的三大维权利器,希望能为广大业主提供参考。

一、增项多超支严重让装修公司买单

1、装修后业主最常碰到的情况是,装修结算比预算超支多得多。

业主往往希望能以较低的价格完成房屋的装修,而装修公司为了得到工程,常用低价迎合业主。一旦合同签订,开始装修施工后,装修公司再采取各种方法手段,让业主不得不接受很多增项,从而造成装修结算远远高于预算。

应对方法:超预算8%由装修公司承担。2013年9月1日,国家商务部出台的首部《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》明确:组织出具的工程合同预算报价书,不应在工程项目、工程数量上出现漏报、少报的情况。出现工程项目漏报情况,由组织承担相应责任。出现工程数量少报情况,若少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8%,超过部分由组织承担(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)。

这是家装新规中,最引人注目的条款之一。因此,业主如果碰到装修公司故意漏项造成的超支严重的情况,可以根据此条法规要求一定补偿。

2、在装修过程中尽量避免主动增项。俗话说,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,规范中简单的一句 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,就给装修公司留下空子可钻。

装修项目包括必须做的项目,以及一些可做可不做的项目。装修公司可以通过后期的劝导、诱导让业主增加施工项目,这就属于 业主主动增加项目 ,不属于新规规定的超支赔付范围内。业主要警惕这种手段,最好在设计方案和预算审核阶段要非常细心谨慎,避免后期轻易变动,从而造成增项超支。

二、售后保障不担心故意损耗有法可制

1、装修后业主对产品售后保障无处可寻。

家装中会用到很多装修材料,一方面业主会担心其质量问题,另一方面则担心施工方会不会故意耗损。针对这两种情况,也有相应的法规进行规范。

应对方法:卖场先行赔付、地板损耗超5%可向商家索赔。以往业主在装修卖场购买商品,如出现问题很难得到及时解决。同样是《家居行业经营规范》中首次明文规定,家居卖场应执行先行赔付制度,在商品出现瑕疵或缺陷时及时给顾客退换或赔偿,在销售商离场后仍须为顾客提供相应的售后和维护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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