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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人员丢失“证件”引纠纷 经协调,物业、装修工达成和解

470人已浏览 时间 : 2018-01-22 11:14:38

导语:  德州新闻网讯 1月13日,德城区的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,他为双企龙城国际小区一位业主家中装修,应物业要求花50元办理了施工许可证,后来证件丢失,物业不给补办,钱也不能退还。记者联系小区物业时,物业工作人员解释称,并不存在不补证不退钱的情况,张先生办证的50元为押金,可以正常退还,只需再补交10元工本费。  据张先生介绍,前段时间他来到该小区为一位客户装修。因小区为…

  德州新闻网讯 1月13日,德城区的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,他为双企龙城国际小区一位业主家中装修,应物业要求花50元办理了施工许可证,后来证件丢失,物业不给补办,钱也不能退还。记者联系小区物业时,物业工作人员解释称,并不存在不补证不退钱的情况,张先生办证的50元为押金,可以正常退还,只需再补交10元工本费。

  据张先生介绍,前段时间他来到该小区为一位客户装修。因小区为封闭式管理,施工前张先生按照物业的要求,来到物业办公室交了50元钱,办理了一张施工许可证。装修期间,每天进出小区时要向保安出示该证件。

  日前,张先生发现施工许可证不小心丢失,他说自己来到物业咨询时,对方表示施工许可证不能补办,当时交的50元钱也不能退还了。张先生对此不理解,他表示证件并非故意丢失,这50元不退实在可惜。

  就此事,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公司。工作人员表示,装修期间装修工人需持施工许可证进出,这样方便统一管理。物业并未对任何证件收费,办理时交的50元是押金,在装修结束后可持证领回。

  但如今张先生丢失该证件,所以需要补交10元证件工本费。当时张先生办证所交50元押金,仍可以正常退还。张先生对此表示理解。

  记者了解到,根据《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,装修前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,装修保证金的数额和用途在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中约定。除法律法规规定外,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押金、保证金。

  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后,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收取装修电梯使用费、装修管理费及与装修相关的管理费用。装修期间,对装修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的,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。(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张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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